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23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我校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本次共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4名,“先进班集体”8个。(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表彰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年获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校(市)级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中产生(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原则上不报毕业年级学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2020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市)级以上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优秀团干部、“魅力团支书”中产生(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且需为现任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不报毕业年级学生。

    3.省级“先进班集体”:应从2020年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或2020年校级“活力团支部”的班级中产生。

注:各学院在评选先进个人时,应优先考虑“三好学生”,学生处汇总后,将根据实际报送情况进行统筹。

三、评选推荐程序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采取等额推荐的方式,学院按附件分配的名额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辅导员现场介绍班级情况后经评委投票确定。学生处汇总审核材料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选(评选时间另行通知),评选结果经校分管领导确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3月26日前,将拟推荐的“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以及“先进班集体”相关指标统计电子文本(附件2-4),报奥蓝系统。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五、填表要求

    表格字体:仿宋_GB2312,小四,不要另外附纸。请学院严格把关表格内容,做到无错字、别字,语句通顺,标点准确,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征鲜明。

 附件1:学院名额分配.pdf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附件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4:省级先进班集体相关指标统计.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