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意外保险出险材料受理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7:30 来源:  访问量:

各位同学:

    现将我校本月意外保险理赔受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赔范围

    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学生,发生的符合意外伤害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即可报销。

意外伤害医疗理赔,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不限受伤地点,包括摔伤、烧(烫)伤、撞伤。在校内被猫、狗抓伤、咬伤。

    2017年投保的学生因病住院、因病门诊治疗所产生的部分费用。

二、理赔时间地点:

    3月23日下午14:00石湖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所需材料:

   (一)门诊

   (1)理赔申请书(可现场领取、填写);

   (2)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写明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就诊医院、经过、检查结果、复诊结果、目前身体状况、本人签字、联系方式);

   (3)若为交通事故,请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6)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首页及就诊页);

   (7)医疗费发票原件;

   (8)各项检查报告复印件;

   (9)其他事故原因、性质有关的材料

(二)住院:

   (1)理赔申请书(现场领取);

   (2)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写明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就诊医院、经过、检查结果、目前身体状况、本人签字);

   (3)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5)医疗费发票原件;

   (6)出院小结;

   (7)医药费清单;

   (8)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

   (9)其他事故原因、性质有关的材料

注意事项:

   (1)发票时间需与病历时间、事故经过说明时间相吻合;

   (2)发票用药明细需要与病历相吻合;

   (3)一次意外伤害事故只能理赔一次,因此请在所有治疗全部结束后再递交申请理赔材料。

    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处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69379203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