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思政、教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对今年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兼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等学生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审核认定。请各学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院汇总及初审
学院汇总、初审申报人员兼任1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等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材料,报送学生处,由学生处复审。材料内容包括:
1. 兼任班主任、辅导员、导师工作的原始材料,如《班主任手册》、台账等纸质材料;
2.《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等学生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通过奥蓝学生管理系统报送,纸质稿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党委章;
3.学院考核材料,包括考核办法、过程、结论。盖学院党委章。
二、公示
《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等学生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总表》经学生处审核,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束,没有异议,学生处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202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导师工作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