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7:40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8号)精神,今年秋季学期,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通过申请平台正式提交资助申请。

    申请平台操作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移动端为学生提交家庭经济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时使用;电脑端为学校和主管部门进行困难生认定、资助项目审核时使用,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资助平台登录地址(学校):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操作手册见附件。

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学生资助申请分为移动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采用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方式登录。

    学生应于9月21日前提出申请,届时系统关闭,无法再提交申请。

   (一)移动端学生关注江苏生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申

    请平台,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申请信息列表页面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申请国家资助”,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

   (二)电脑端。资助平台网页版登录地址(学生):

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主页。点击左侧【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菜单,在出现列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二、资助申请。

    学生应于9月21日前提出申请,届时系统关闭,无法再提交申请。

    省系统更新后,没有单独的助学金申请板块了,所以请提醒学生务必重视

   “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的填报,不要漏申请。

   (一)国家助学金。除放弃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同学外,其他同学都应准确按需填写。系统退回极其麻烦,大家务必提醒同学,不要粗心填错。

   (二)学费减免。我校学费减免政策涉及学生:①服兵役学生(目前一年只能申办一次,今年准备办理的请9月份尽快提交材料)。②残疾学生(学院核实材料)。③建档立卡学生(学院先核实材料,今年具体减免政策未出,后期再通知)。

学生申请注意事项:

    1.“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一块很重要,请慎重,不要错填、漏填。

    2.申请表中“下一步”操作中均包含自动保存功能,若填写中断,只需重新打开申请表进行信息补充完善,无需重新填写全部内容。

    3.家庭成员信息中,无需填写(外)祖父母相关内容,填写的家庭人口数需包含本人。系统自动生成的家庭成员列表为填写的家庭人口数减1。

    4.申请表保存完毕后,需回到主页进行提交。

    5.对于已经提交的但是尚未进行审核的申请表,学生可以自行撤回申请表,修改填写内容。

    6.所有上传图片证明材料仅供佐证,不强制要求上传。

    7.各类家庭类型均有简单的类容说明,建议根据说明内容进行填写。

三、困难生认定。

   (一)后台计分。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并与已有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五类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

学生填写信息与系统核实信息校验后,红色为家庭类型信息不匹配,对于红色显示的学生,需辅导员老师对学生的家庭类型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有问题的请调整。

   (二)民主评议。仅做大二以上学生(线上方式)。学院组织基层民主评议

小组,通过《苏州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打分表》(见附件)对待认定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有违法违纪、虚报资格、高消费、乱消费等情况的一票否决,不再予以认定。

   (三)分值调整。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1.老生。学院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电脑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100~100分)。

    2.新生。由于新生未报道,无法做民主评议。请学院充分结合情况调查、电话和视频家访等方式对学生困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为保证系统内全校数据报送的一致性,还请辅导员老师参考老生民主评议分值范围通过电脑端对新生的量化分值进行调整(-100~100分)。

    3.调整分数后,录入“补充情况说明”。

   (1)如无特殊情况学院可统一录入相同信息,参考如下:根据我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院通过基层民主评议小组对待认定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结合走访、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该生量化分值做出调整。

   (2)学生有特别情况,如不予认定等,请进行相关说明。

四、评定等级。

    学院参考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录入系统。等级划分参考去年学院三档分数及院内比例。

五、上报。

    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上报。学院录入工作结束后,请导出所有学生信息进行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级等内容的匹配审核,确定无误后,请联系资助中心王老师进行校级二次导出审核,待王老师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上报。

六、公示。

    学院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七、资助项目审核待后期通知。

    学院上报困难生认定结果,待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资助管理】-【资助申请审核】-【明细页面】对学生资助项目进行审定。具体工作见后10月助学金、建档立卡相关通知。

 发学院20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附件包.zip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