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4:23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现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申请工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通过江苏省申请平台正式提交资助申请。申请平台操作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学生版、管理版操作手册见附件。

    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学生资助申请分为移动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采用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方式登录。学生应于921日前提出申请,届时系统关闭,无法再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一)移动端。学生关注江苏省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申请平台,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申请信息列表页面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申请国家资助”,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

    (二)电脑端。资助平台网页版登录地址(学生):

    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主页。点击左侧【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菜单,在出现列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二、资助申请。

    学生应于921日前同步提出申请,届时系统关闭,无法再提交申请。

    (一)资助项目说明:

    1、国家助学金。除放弃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同学外,其他同学都应准确按需选填。认定的困难生放弃国家助学金的须填写放弃声明。

    2、学费减免。我校学费减免政策涉及学生:①服兵役学生(今年准备办理的请9月份尽快提交材料)。②残疾学生(学院核实残疾证)。③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审核可参照省系统名单,国系统名单出来后再发给学院,名单内学生放弃国家助学金最高档、学费减免的须填写放弃声明。

    (二)学生申请注意事项:

    1. “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一块很重要,请慎重,不要错填、漏填。

    2. 申请表中“下一步”操作中均包含自动保存功能,若填写中断,只需重新打开申请表进行信息补充完善,无需重新填写全部内容。

    3.家庭成员信息中,无需填写(外)祖父母相关内容,填写的家庭人口数需包含本人。系统自动生成的家庭成员列表为填写的家庭人口数减1。

    4.申请表保存完毕后,需回到主页进行提交。

    5.对于已经提交的但是尚未进行审核的申请表,学生可以自行撤回申请表,修改填写内容。

    6.所有上传图片证明材料仅供佐证,不强制要求上传。

    7.各类家庭类型均有简单的类容说明,建议根据说明内容进行填写。

    三、困难生认定。

   (一)后台计分。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并与已有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  残疾、孤儿等五类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

    学生填写信息与系统核实信息校验后,彩色为家庭类型信息不匹配,对于彩色显示的学生,需辅导员老师对学生的家庭类型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有问题的请调整。

   (二)民主评议。学院组织基层民主评议小组,通过《苏州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打分表》(见附件)对待认定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认定依据仅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身体健康状况等,不可额外增加不当条件(如认定结果与成绩、综合表现及处分情况挂钩)。有虚报资格、高消费、乱消费等情况的一票否决,不再予以认定。

   (三)分值调整。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1.学院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电脑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100~100分)。

   2、调整分数后,录入“补充情况说明”。

    (1)如无特殊情况学院可统一录入相同信息,参考如下: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院通过基层民主评议小组对待认定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结合走访、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该生量化分值做出调整。

    (2)学生有特别情况,如不予认定等,请进行相关说明。

    四、评定等级。学院参考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录入系统。等级划分参考去年学院三档分数及院内比例。

    五、上报。学院应于1017前在系统内完成上报。

    学院录入工作结束后,请导出所有学生信息进行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级等内容的匹配审核,确定无误后,请联系资助中心王老师进行校级二次导出审核,待王老师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上报。

    六、公示。学院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七、资助项目审核待后期通知。学院上报困难生认定结果,待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资助管理】-【资助申请审核】-【明细页面】对学生资助项目进行审定。具体见后期助学金、建档立卡相关通知。特别提醒。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的学生需给到4300元最高档助学金,困难等级无需调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