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 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等奖项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6:22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激励先进,表彰优秀学生,鼓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奋发成才、报效祖国,根据学校与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会的协议,现决定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设置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和朱敬文奖学金两项。其中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获奖人数为12人,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朱敬文奖学金获奖人数为180人,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整。

研究生:设置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三项。其中朱敬文特别奖获奖人数为2人,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朱敬文奖学金获奖人数为10人,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整。设置朱敬文助学金,资助人数为10人,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整。

同时设置朱敬文大学生年度人物奖,奖励当年获评校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3000元整。

    二、评奖范围

    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本科生)参评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研究生)、朱敬文奖学金(研究生)、朱敬文助学金(研究生)的参评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

    朱敬文大学生年度人物奖的参评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本科生)的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5%以内;

    3.在上年度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至综合测评专业排名8%以内。

    (1)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具有发明专利或其他科研成果者;

    (4)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者;

    (5)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二)朱敬文奖学金(本科生)的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10%以内;

    2.在上年度取得如下成绩者,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至综合测评专业排名15%以内。

    在各类科技创造发明等创新活动或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学生。

    (三)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1.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本学位攻读阶段)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至少应有1篇论文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出版学术专著,或获得发明专利,或有研究报告被省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有艺术、体育类成果获国家级奖励。

    (四)朱敬文奖学金(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1.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3.应有科研论文发表或其它科研成果产生。

    (五)朱敬文助学金(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进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综合测评专业排名50%以内;

    3.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情况下,申请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有其他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发生者可优先;

    4.团结同学,关心时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六)朱敬文大学生年度人物奖

    在本年度获得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

    四、评奖程序

    1.11月10日前,申请者自主申报,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应证书、证明等材料;

    2.11月17日前,学院组织初评,学院要成立包括学工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在内的评审小组进行初评,评定标准及办法可参照同类奖项的相关标准及办法,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认定,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各类奖项的名额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名额,初评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3.11月22日前,学院报送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

    4.校评审会在各学院初评通过人员中进行评审,最终获奖名额不超过设置奖项;

    5.学校公示;

    6.根据公示结果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说明

    朱敬文特别奖、朱敬文奖(研究生)均为差额评选;朱敬文奖(本科生)、朱敬文助学金为等额评选。

    学院报送的朱敬文特别奖(本科生)候选人,如在校评审会落选,则直接获得朱敬文奖。学院报送的朱敬文特别奖(研究生)候选人,如在校评审会落选,则参加朱敬文奖(研究生)评选。

    各类奖项应严格按照条件在限额内申报评审(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

    六、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

    (1)《朱敬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朱敬文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稿由学院留存归档;

    (2)《朱敬文奖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学工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稿上传奥蓝。

    2.报送时间:11月22日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朱敬文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