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6:10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1.优秀本科毕业生:不超过本科应届毕业生(敬文书院毕业生在敬文书院参评)总人数的5%;敬文书院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的10%。

 2.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

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

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1

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3

6

土木工程学院

21

7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2

2

商学院

31

1

文学院

14

1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10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教育学院

7

1

数学科学学院

7

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5

1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16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

艺术学院

19

4

外国语学院

13

1

音乐学院

2

1

机械工程学院

9


地理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10


国际教育学院

7


敬文书院

12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2020版《学生手册》《研究生手册》中《苏州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和《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程序

 1.初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提名、推荐进行初评,初评人选在学院公示3日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和公示。

 2.复核。毕业设计或毕业考试结束后,学院对初选对象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学生处。

 3.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名单。

 四、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5月27日前

学院初评、公示

5月28日

学院报送初评名单

6月10日前

学生处复审、公示

时间另定

学院报送复核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生手册。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