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8号 )要求,现组织开展推荐“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工作,我校限推荐1名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各高校、各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的资助工作者,须为在职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二)热心学生资助事业,长期坚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在扶贫济困、助学育人工作中长期付出爱心或作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感人,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社会反响强烈。
(三)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或公益助学活动3年以上。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资助人的感人事例,让广大同学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二)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杜绝夸大或不符合实际的虚构情节。
四、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于9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309062738@qq.com,文件应包含:电子版《“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及事迹材料和生活照2张。
关于推荐“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