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按照2021《学生手册》中《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苏州科技大学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制定的评奖细则自行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复核、指导、监督。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指标 学院奖学金的发放额度不得突破学生处分配指标。(见附件1) 二、参评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不含转本转段新生、延长学习年限学生。 三、注意事项 (一)2021年开始,我校不再设置师范生专业奖学金。 (二)2021年开始,增加对劳动积分的要求。由于我校推行劳动积分时长未满一年,因此今年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的要求按《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劳动积分认定办法》中的分值减半执行。 (三)综合奖学金的评定要求已提高,除原综合成绩排名要求外,增加了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 (四)获得综合奖(不含单项奖)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单项奖中的“学习勤勉奖”。 (五)“道德风尚奖”由学院推荐和学生个人申请结合进行评奖,且新增劳动积分的内容。学生在上一学年度劳动积极性高、所获劳动积分在全学院名列前茅的可推荐或个人申请,由学生处评审。 (六)“科研创新奖”“创新实践奖”二个单项奖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并公示后,再由学生处组织校级评审。 (七)“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创新实践奖”由学生处负责发放奖学金。其他奖项(综合奖学金+四个单项奖)在学生处复核、公示后,由学院负责发放奖学金。 (八)2021年上半年转专业学生的测评与评奖工作在原学院完成,且由原学院报送,并在汇总表的备注中注明现学院。在同一学院内转专业的不须标注。 (九)本通知发出后仍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奖评优。在评奖评优期间受处分的学生随时取消评选资格。 四、材料报送 请在10月28日前报送: (一)各项综合奖、5个单项奖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 (二)科研创新奖:①论文(原件由学院审核,交书稿或杂志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包括杂志首页、目录、论文全文)、②全国性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由学院审核,交复印件一份,纸质版,标明学院、姓名) (三)创业实践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纸质版,标明学院)。 (四)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创新实践奖”的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 (五)各学院如果有奖学金评定细则,须报学生处备案。 1.2020-2021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公布.pdf 2.通知附件.xls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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