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5:33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4 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1.我校全日制2023届毕业生(包含本科和研究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2.包含六类人群: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为残疾人

  (3)申请并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3. 注意: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次,申请过的不能重复申请。

   4.发放标准:1500元/人。

发放途径

    毕业生网上申请补贴,需提供江苏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信息(简称三代卡),并开通金融功能,方便补贴入账。

   1、如何判断我的社保卡是否符合要求?

  (1)看卡片样式。三代卡上方印有“江苏(苏州)一卡通”的字样。

  (2)申报时系统提示“无法办理”,说明卡片不符合要求。

   2.在一般情况下,金融功能未开通,需持卡人单独办理。

   3.三代卡的办理和金融功能的激活

   若无三代卡或者未激活金融功能,可前往人社部相关网点或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详细信息请见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smk/list.shtml。

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

   学生在5月12日前填写附件4向学院申请,并对照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和上传材料,注意国家助学贷款提供贷款合同必须提供PDF,信息填错或者材料格式不正确,会导致申报失败,需要重新申报。

   2.学校和人社局审核

   学生申报后,学校和市人社局分别对学生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复审。

   3.补贴汇总发放

    补贴复核结束后,市人社局对补贴情况进行汇总并发放至学生个人三代卡账户。

四、证明材料

    网申系统具备自动校验功能,通过校验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校验,需要根据以下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完成后,系统会生成个人申请表,无需上交学院。

    1.低保家庭证明

低保家庭毕业生的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样本见附件2。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毕业学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2.残疾证

系统会自动校验,如校验不成功,需拍摄或者扫描高清完整证件并上传。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PDF

    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下载2022-2023年度带红章合同原件PDF(照片或者截图都不符合要求),其他年度请勿上传。

    因故确实无法提供原件而只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合同所涉及所有部门的公章

    4.本省和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

  (1)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

    提供扶贫系统(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或当地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截图应包含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扶贫部门(注意扶贫部门说明)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2)提供建档立卡证明

   无法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可参照附件3,注意区分江苏省和非江苏省,并加盖扶贫部门(注意扶贫部门说明)公章,公章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3)扶贫部门说明

   扶贫部门说明:扶贫办、乡政府、农经站符合要求。部分乡镇虽设有扶贫办,但没有专门的扶贫章,扶贫办对外统一加盖乡镇政府或农经站的章,学生确认后须在证明材料上写明当地没有扶贫章的情况并签名。民政部门、社区(村委会)的章不能用于证明建档立卡身份。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供养证(农村五保证)须有年审时间,表明毕业学年9月1日以后该证有效。

工作要求

    1.申报时间为51日至512,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 各学院于2023年5月12日14点前汇总和上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4)到奥蓝系统。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位毕业生都能完成申报。

附件.rar 第三代社保卡样式.png

学生就业服务与职业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