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我校本月意外保险理赔受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赔范围
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学生,发生的符合意外伤害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即可报销。
意外伤害医疗理赔,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不限受伤地点,包括摔伤、烧(烫)伤、撞伤。在校内被猫、狗抓伤、咬伤。
2017年投保的学生因病住院、因病门诊治疗所产生的部分费用。
二、理赔时间地点:
3月23日下午14:00石湖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所需材料:
(一)门诊
(1)理赔申请书(可现场领取、填写);
(2)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写明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就诊医院、经过、检查结果、复诊结果、目前身体状况、本人签字、联系方式);
(3)若为交通事故,请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6)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首页及就诊页);
(7)医疗费发票原件;
(8)各项检查报告复印件;
(9)其他事故原因、性质有关的材料
(二)住院:
(1)理赔申请书(现场领取);
(2)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写明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就诊医院、经过、检查结果、目前身体状况、本人签字);
(3)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5)医疗费发票原件;
(6)出院小结;
(7)医药费清单;
(8)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
(9)其他事故原因、性质有关的材料
注意事项:
(1)发票时间需与病历时间、事故经过说明时间相吻合;
(2)发票用药明细需要与病历相吻合;
(3)一次意外伤害事故只能理赔一次,因此请在所有治疗全部结束后再递交申请理赔材料。
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处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69379203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