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大学生意外保险出险材料的通知

日常管理 加入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0:24 来源:  访问量:

各位同学:

现将我校10月大学生意外保险理赔受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赔范围

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学生,发生的符合意外伤害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即可报销。

意外伤害医疗理赔,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意外伤害包括摔伤、烧(烫)伤、撞伤,以及发生在校园内的猫狗咬伤等。2017年9月参保的学生,意外保险范围除以上项目外,还包括疾病住院。

二、理赔时间地点:

10月31日(周三)下午14:00-15:30

石湖校区行政楼2楼会议室

三、所需材料:

1.门诊

(1)理赔申请书(可现场领取、填写);

(2)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写明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就诊医院、经过、检查结果、复诊结果、目前身体状况、本人签字、联系方式);

(3)若为交通事故,请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6)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首页及就诊页);

(7)医疗费发票原件;

(8)各项检查报告复印件;

(9)其他事故原因、性质有关的材料

2.住院:

(1)理赔申请书(现场领取);

(2)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写明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就诊医院、经过、检查结果、目前身体状况、本人签字);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4)医疗费发票原件;

(5)出院小结;

(6)医药费清单;

(7)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

(8)其他事故原因、性质有关的材料

注意事项:

(1)发票时间需与病历时间、事故经过说明时间相吻合;

(2)发票用药明细需要与病历相吻合;

(3)一次意外伤害事故只能理赔一次,因此请在所有治疗全部结束后一次性递交申请理赔材料。原则上,意外事件发生后两年内可受理。

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