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困难学生申请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6:35 来源:  访问量:

    根据《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管理办法》,我校在校困难学生可申请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帮困救助范围及标准

   1、对2020年内突发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肝豆状核变性以及一级、二级精神残疾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医保内个人现金支付超过 2 万元(含 2 万元)以上的,给予医保内的个人现金结付费用 20%的慈善帮扶金,帮扶上限为 20000 元/人。

   2、对2020年内因遭遇火灾、意外事故、人身伤害等突发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在校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向苏州市教育工会申报,由苏州市教育工会常委会根据受灾受损情况研究确定给予 3000—10000 元的救助。

二、申领所需材料

   1、重大疾病致贫

   (1)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申请表 1、2 一份(附件 1、2)。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4)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复印件一份。

   (5)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一份。

   (6)原始发票由学院初审后递交复印件,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自费自负医疗费用证明。

   2.意外死亡、因病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和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意外伤残需提供伤残鉴定等级证明书复印件。

   4.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于6月10日前统计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汇总表(附件3)请发至邮箱309062738@qq.com。

 关于在校困难学生申请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的通知.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