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入职满一年的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队伍建设 加入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4:44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辅导员入职以来的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和《苏州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学校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将入职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0年入职且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任职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组织

    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党委(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负责开展本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量化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全面考核辅导员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考核辅导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方式

    辅导员工作考核采取辅导员自评、院系考评、学校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辅导员自评

    辅导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苏州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自评表经所在学院认定,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2109办公室。

(二)院系考评

    民主测评。学院组织召开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会议,辅导员进行工作述职,参加测评的师生代表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填写《苏州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2)。

(三)学校考察

    学校通过闭卷考试、随机抽取所带学生进行谈话、辅导员对所带学生熟识度考核等内容对辅导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定级

    辅导员考评得分计算公式为:考评得分=自评分数×5%+学院测评分数×20%+考试成绩×25%+学生民主测评分数×20%+辅导员对学生的熟识度考核×20%+日常管理×10%。学生工作处结合辅导员考评得分情况、工作实际表现,确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因个人工作失职或处置不当,直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信低的;在学生党员发展、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中有违规操作行为,影响恶劣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五、其他

(一)此次参加考核的辅导员名单:芃妍、冯哲、霍鹏辉、黄珊、唐国平、李洋、楼晓丹、谭亲平、邹力子、苏玲,共10名辅导员。

(二)辅导员自评与院系考评由学院负责组织开展。12月6日前,各学院将《苏州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苏州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评审表》交学生工作处,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张梦然,69379207,445808096@qq.com。

(三)学校考察具体时间详见奥蓝系统通知。

 附件1:苏科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自评表.docx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评审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