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风建设 加入时间:2022年05月10日 16:45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优秀本科毕业生:参评对象为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超过本科应届毕业生(敬文书院毕业生在敬文书院参评)总人数的5%;敬文书院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的10%。

   2.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对象为全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获得综合奖学金不少于一次;

   3.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历次思想品德考核在“良”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

   4.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赴边远省区、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较强,答辩时学位论文被评定为优秀;

   3.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细化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条件,并予以公布。

三、评选程序

   1.5月25日前初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学院根据提名和导师推荐进行初评,初评出的推荐人选应在学院公示3天,初评汇总表(见附件2)报学生处。

   2.5月30日前学生处复审。学生处复审学院初评名单,在全校公示3天。

   3.6月3日复核。毕业设计或毕业考试结束后,学院对初评对象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报学生处。

   4.6月7日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名单。

四、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5月25日前

学院初评、公示,报学生处

5月30日前

学生处复审、公示

6月3日

学院根据答辩成绩复核名单,报学生处

6月7日

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生手册或联系学生处殷老师,电话:69379203。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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