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填报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函》(苏教助中心〔2022〕19号),为做好我校普通高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的实际收费备案标准,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经费中列支。
三、填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要求摸排名单并核实材料,并于9月30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附件)的填报工作,上报奥兰系统。各学院可登录省资助系统“特殊困难就学信息库-名单管理-残疾-名单查看”,了解学院残疾学生情况,根据名单进行核实。如学生不在库内但确有材料的,可新增。学生如放弃学费减免,需填写自愿放弃资助声明。
四、其他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附9《江苏省高等学校残疾学生免学费实施细则》要求,对于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应在入学时直接免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请各学院加强政策宣传,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开学前不要在卡里存入大于学杂费总额的金额,避免被扣。
2022-2023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