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榜样力量 加入时间:2018年09月30日 22:06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和选拔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荐要求

1.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两次以上、校(市)级以上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中产生(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原则上不报毕业年级学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市)级以上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优秀团干部、“魅力团支书”中产生(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且需为现任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不报毕业年级学生。

3.“先进班集体”应从2017年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或曾获得校(市)级以上“活力团支部”的班级中产生。

二、推荐名额

2018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学院名额

院系

18先进个人

18先进班集体

建筑城规学院

1

1

环境学院

3

1

土木学院

2

1

电子学院

1

商学院

2

1

人文学院

1

1

公管学院

1

1

数理学院

1

1

化生材学院

2

1

传媒艺术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音乐学院

机械学院

1

国际教育学院

小计

17

8

三、其它事项

各学院于4月2日16:00前将推荐学生和集体的推荐表(见附件)发送到奥蓝系统上报材料栏。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管理科。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