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榜样力量 加入时间:2020年05月12日 15:06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我校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本次共评选省“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20名,“先进班集体”8个。(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表彰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年获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校(市)级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中产生(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原则上不报毕业年级学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2019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市)级以上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优秀团干部、“魅力团支书”中产生(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且需为现任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不报毕业年级学生。

3.省级“先进班集体”:应从2019年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或2019年校级“活力团支部”的班级中产生。

注:各学院在评选先进个人时,应优先考虑“三好学生”,学生处汇总后,将根据实际报送情况进行统筹。

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等额推荐的方式,学院按附件分配的名额推荐,学生处汇总审核材料并适当统筹,校分管领导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4月30日前,将拟推荐的“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电子文本(附件2-4),报奥蓝系统。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五、填表要求

表格字体:仿宋_GB2312,小四,不要另外附纸

请学院严格把关表格内容,做到无错字、别字,语句通顺,标点准确,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征鲜明。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0省级先进名额分配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