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科技大学2020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榜样力量 加入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2:01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并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的引领作用,充分展示我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我校定于近期开展“苏州科技大学2020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二、参选对象

    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0年;

   4.原则上已获得我校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不再参评。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5.建议各学院推选非毕业班学生参加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本院范围内加强宣传,努力挖掘,推荐优秀人选参加评选,每个学院推荐1-3名学生。

   2.申报人员经过学生处初选,将在校内现场展示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最终评选出我校2020大学生年度人物若干名,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和表彰,并按上级要求推荐校参加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3.报名材料要求:

   (1)参选人事迹汇总表,学院推荐人数多于1人,请按推荐次序排序,表格见附件;

   (2)参选人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2寸,500K以上);其他能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3张。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标题统一为:学院—姓名—事迹类型。例如:建筑—张三—孝老爱亲,在11月18日前汇总至奥蓝。

 2020校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