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4:13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评定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制定的相关细则,自行组织评定。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监督。现对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评比指标。按照2019《学生手册》中的《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定工作。奖学金的额度不得突破学生处分配指标(见附件:综合测评奖学金配算表)。

2.参评对象。不含2019级大一新生、转本转段新生。

3.组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学生综合测评前要进行动员,讲明测评意义、测评方法。各班要成立由班主任主持,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评分工作。学生要端正测评态度,实事求是,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4.公示。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本次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应在本学院内公示至少3天。学生处设立综合测评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9379203。

5.注意事项:

1)师范生专业奖要严格把关,已经获得综合奖学金(不含单项奖)的学生,不得再评师范生专业奖。师范生专业奖只发奖金,不发证书。

2)获得综合奖(不含单项奖)的学生,不再参加单项奖中学习进步奖的评选。

3)道德风尚奖、创业实践奖、学术创新奖三个单项奖由学生根据评审条件自行申报,学院初审,学生处组织评审,获奖学生由学生处单独发放奖学金。其他奖项在学生处审核、公示后,由学院负责发放奖学金。

4) 2019年转专业学生的测评与评奖工作在原学院完成,且由原学院报送,并在汇总表的备注中注明现学院。在同一学院内转专业的不须标注。

5)本通知发出前已解除处分的学生均可参加评奖。仍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得参加评奖。评奖期间受到处分的学生即刻取消评定资格。

6.报送。10月27日前完成评定工作,通过奥蓝报送: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及3个单项奖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不要纸质稿)。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①申报学术创新奖:论文(书稿或杂志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要求包括杂志首页、目录、论文部分)、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申报创业实践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③申报道德风尚奖:佐证材料。

④评奖评优汇总表,打印后学工负责人签字。

以上纸质材料为方便归还,请用铅笔写上学院、姓名。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