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5:22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结合《苏州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新版)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指标管理操作手册》,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9月13日前,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撰写申请,包括新生和新增的老生,向学院提交家庭所属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规范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9月15日前学院审核材料。

3、9月18日前通过材料审核的新增学生和需继续认定的学生,登录“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完成学生信息采集。

4、9月20日前学院组织基层民主评议小组对待认定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5、学院对结果进行审核,按照认定办法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困难等级,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10月9日前在江苏资助系统中提交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6、校学生资助中心将所有认定结果于10月17日前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月9月1日

附件:

[2]2018-2019贫困生认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