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我校本月意外保险理赔受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赔范围 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学生,发生的符合意外伤害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即可报销。 意外伤害医疗理赔,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不限受伤地点,包括摔伤、烧(烫)伤、撞伤。在校内被猫、狗抓伤、咬伤。 二、理赔时间地点: 12月29日下午14:00石湖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所需材料: (一)门诊 (1)理赔申请书(可现场领取、填写); (2)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写明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就诊医院、经过、检查结果、复诊结果、目前身体状况、本人签字、联系方式); (3)若为交通事故,请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6)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首页及就诊页); (7)医疗费发票原件; (8)各项检查报告复印件; (9)其他事故原因、性质有关的材料(如果目前年龄未满18周岁,应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 (1)理赔申请书(现场领取); (2)意外事故经过说明(写明事发时间、地点、经过,就诊医院、经过、检查结果、目前身体状况、本人签字); (3)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5)医疗费发票原件; (6)出院小结; (7)医药费清单; (8)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 (9)其他事故原因、性质有关的材料 注:如果年龄未满18周岁,应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发票时间需与病历时间、事故经过说明时间相吻合; (2)发票用药明细需要与病历相吻合; (3)一次意外伤害事故只能理赔一次,请在所有治疗全部结束后再递交申请理赔材料。 (4)意外事故理赔费用如超过1万,请及时拨打太平洋保险公司全国出险理赔电话:95500转1转1,告之学平险报案。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