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全校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8号)的精神,现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分配方案
我校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学校共有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32个,“先进班集体”名额8个。“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分配:以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其中整数部分按等额分配到各学院,全校共21个等额名额;比例不足整数的小数部分,作为差额竞争,通过校级评审会投票产生,各学院共推荐21人参加差额投票,差额名额共11个。(具体名额见附件1)
省先进班集体在2021年获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的10个班级中,根据当时评审总得分成绩从高到低产生。
二、评选表彰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本科生应连续两年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或校/市级五四青年奖章(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原则上不报毕业年级学生。
研究生应在研究生阶段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或校/市级五四青年奖章(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2021年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市级以上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干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且需为现任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不报毕业年级学生。
注:各学院在评选先进个人时,应优先考虑省级“三好学生”。
三、评选推荐程序
学院应根据通知要求自下而上开展评优工作,在个人自愿报名、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审核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对材料进行复审并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在简要介绍每个学生具体情况(包括政治思想品德、专业成绩排名、社会工作表现等)后,评审会有可能根据申报人情况对等额指标做出必要微调,对差额指标进行公开投票。评选结果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量、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确保推荐质量。
四、材料报送
请于4月21日前,报送推荐的“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电子稿、汇总表(见附件2-5),每个推荐人选一个文件,文件名称统一:学院+“省三好”/“省优干”+姓名,上传奥蓝系统。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五、填表要求
表格字体:仿宋_GB2312,小四,不要另外附纸。请严格把关表格内容,做到无错字、别字,语句通顺,层次分明,标点准确,重点突出、个人特征鲜明。
2022校通知.zip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