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1:08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选树推广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发挥就业创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到2022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到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活动流程

   1.学院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学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活动,每个学院推荐至少两个类别人选。

   2.学校遴选。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事迹进行审核评选,评选出推荐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候选人,每个类别各1个人。

   3.省级评定。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材料事迹进行审核评选,评选出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候选人,并开展就业创业年度人物评选,同时从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5名至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4.证书发放。入选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由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颁发证书;入选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人物,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颁发证书。

   5.媒体宣传。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将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宣传。

三、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推荐表。其中个人事迹简介应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超过150字);同时列出省级(含省级)以上重要表彰(不多于3项)。

   2.文字要求。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等;字数限1500~3000字。

   3.配图要求。被推荐人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电子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材料上传。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13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照片以及事迹材料(word文档)上传奥蓝系统,每个推荐人选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统一:“学院+(基层/创业/征兵)+姓名”。

 附件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典型事迹推荐表.docx

学生就业服务与职业发展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