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补发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2年05月09日 11:02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财政厅 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保就管〔2019〕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2022届毕业生(包含本科和研究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2.包含六类人群: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为残疾人;

    (3)申请并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3.以下两类人群不能申请:

    (1)求职创业补贴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次,以本科或者专科身份申请过的不能重复申请。

    (2)已经确定升学的不符合申请条件,建议在研究生阶段申请。

    二、发放标准和途径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自2022届毕业生起,补贴将直接由苏州市就管中心发放至学生个人市民卡(即社保卡)账户。如果尚未激活金融功能,无法提交线上申请,具体说明如下:

    1.判断市民卡是否具备金融功能:

    (1)公交卡充值和刷卡功能,与金融功能毫无关联,不代表已经激活。

    (2)判断方法如下:请根据附件1说明操作,如果可以成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表示已经开通金融功能。如果出现下图情况,说明没有开通金融功能,无法提交申请。


    2.激活金融功能途径和期限:

    5月24日前激活市民卡金融功能,需要本人凭身份证和市民卡前往苏州银行线下网点办理。

    3.统计激活过程的问题:

针对学生所在地是否有苏州银行,分成以下三种情况。请对照实际情况填写附件4,便于学校统计和上报。

    (1)情况1:当地有苏州银行网点,市民卡在身边,建议5月13日前完成激活和线上申请。

    (2)情况2:当地有苏州银行网点,市民卡遗留在宿舍或者遗失。遗失在宿舍,请学院协助邮寄。市民卡遗失,请电话联系苏州银行客服,并 确保在5月24日前完成激活和线上申请。

    (3)情况3:当地没有苏州银行网点,建议电话联系社保卡管理部门咨询。另外,请对照实际情况上报附件4,学校会及时上报市人社局寻求解决方案。

    4.其他问题:苏州银行市民卡问题,请拨打苏州银行客服电话0512-96067。

    三、申报程序

    2022年起,求职创业补贴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1.组织申报。

    各学院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具体操作见附件1)。完成申报后,系统会生成个人申请表,无需上交,本人保存即可。

    (1)申报时间为5月1日至5月24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申报前需要开通市民卡金融功能,否则无法提交线上申请,说明见(二)。

    (3)信息填报:严格对照附件1说明填报,否则可能申报失败。

    (4)证明材料:所有同学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方便拍照上传。拍照或者扫描时务必确保本人信息、认定机构红章(黑章不可以)、落款时间等文字全部清晰可见,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

    (5)低保家庭证明

申请低保补贴的学生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明(见附件2)原件一份(需由当地县(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确保本人信息、县(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红章、落款时间(2021年9月1日以后)等文字全部清晰可见,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

    (6)残疾毕业生需上传残疾证

    系统会自动校验,如校验不成功,需拍摄或者扫描高清完整证件并上传,确保本人信息、认定机构红章、落款时间等文字全部清晰可见,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

    (7)国家助学贷款提供贷款合同

    需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下载助学贷款合同电子版,上传贷款合同并确保本人信息、2021-2022年度时间、认定机构红章、落款时间等文字全部清晰可见,其他年度请勿上传;

    (8)本省和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

    系统会自动校验,如果校验不通过,请提供扶贫开放系统截图或者建档立卡证明,拍照上传时确保本人信息、认定机构红章、落款时间等文字全部清晰可见。

    第一种: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

    提供扶贫系统(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或当地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截图应包含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第二种:提供建档立卡证明

    如当地扶贫部门不提供截图,可以由扶贫部门开具建档立卡书面证明。证明要体现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和建档立卡户编号,明确表述该学生目前是建档立卡家庭(户)的扶贫注册成员,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样 本可参照附件3,注意区分江苏省和非江苏省。

    2学校和人社局审核。

    学生申报后,各院校、市人社局分别对学生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学生申报审核完毕后,各院校登陆网办大厅进行补贴资金申领,并上传学籍证明;市就管中心对院校补贴资金申领情况进行复核。

    3.补贴汇总发放。

    补贴复核结束后,市人社局对补贴情况进行汇总并发放至学生个人市民卡账户。

    四、工作要求

    1.202251314前汇总和上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4)到奥蓝系统。

    2.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位毕业生都能在5月24日前完成线上申请。

学生处学生就业服务与职业发展中心

2022年5月5日

 补发2022届求职创业补贴(更新附件4花名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