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2年07月17日 11:17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近日,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各高校严格落实就业统计责任制,严格执行就业统计纪律和规定,严肃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核实处理各类举报线索,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深入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及部分行政干部、骨干教师任成员的专项核查工作组,深入、细致开展学院自查和交叉审核,严格把关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交叉审核安排详见附件2)

    二、各学院要及时核实处理各类举报线索。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书面反馈的问题线索,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反馈的异常签约单位数据,要求当天完成核实处理。学生处学生就业服务与职业发展中心会每天第一时间向学院反馈相关问题线索及数据。

    三、各学院在自查时,除了检查就业材料真实性以外,还要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反“三不得”“四不准”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是否存在“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是否存在“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是否存在“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是否存在“将毕业生顶岗实习和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 料”。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于7月11日17:00前在91job系统里全面核准2022届毕业生联系方式,确保学院自查、交叉审核及后期相关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学生就业服务与职业发展中心将于7月11日在苏科派派工作群里发出修改毕业生联系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于7月12日工作核准后的全体毕业生联系方式。

    2.请各学院收到本通知后第一时间开展相关工作,确保7月13日完成学院自查,7月14日完成交叉审核。

    3.学院自查要覆盖本学院已录入91job系统的全部就业材料;交叉审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要覆盖审核对象学院50%的就业材料。抽查重点对象为灵活就业、小微企业就业及校内多人同时进入同一家中小企业等情况。

    4.交叉审核采取“背靠背”形式,对于发现的问题直接报送学生就业服务与职业发展中心,无须向对象学院反馈。

请各学院本着对学校、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工作数据形成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字自查报告。对于在本次专项核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视情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11日

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学院交叉审核安排.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2〕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