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第二十二届运动会将于11月3日(周四)至4日(周五)举行,为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学生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精神文明奖评比。具体评比标准见附件。
2.体育田径场看台观众区域划分,见附件。
3.江枫校区、天平校区方队由校办负责安排车辆,具体通知详见校园网主页,请相关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坐车事宜。
4.运动员休息区布置,运动会期间运动员休息区设立在体育田径场外围正西侧,请注意指示牌和各学院标志牌。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第22届精神文明奖评比事项.doc
附件2:第22届运动会看台区域划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