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体系的建设,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开展2022心理联络员的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联络员基本要求
1、至少担任过一年班级心理委员,获得心理委员培训合格证;
2、尽心负责,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学习能力;
3、至少能任职一年,最好能任职两年。
二、心理联络员岗位职责
1、协助学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在学院内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向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相关活动信息;
3、积极组织、指导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选拔和管理
1、学院心理联络员属于学院学生干部成员,由学院学工办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2、每个学院选拔心理联络员1名。
四、心理联络员基本信息上报及加工作群
1、请于2022年10月27日(本周四)12:00前在腾讯表格中上报信息。
https://docs.qq.com/sheet/DRlRTa0lBdVNORXBt?tab=BB08J2&u=7f7e17534b1247a39ba597eabaaaee1c
2、通知联络员加入工作群
选拔出学院联络员后,通知学生尽快实名加入工作QQ群:320159839(本周四13:30前。)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