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入职满一年的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相关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5:31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辅导员入职以来的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和《苏州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学校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将入职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1年9月和2022年1月入职的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组织

    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党委(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负责开展本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量化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全面考核辅导员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考核辅导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方式

    辅导员工作考核采取院系考评和学校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院系考评

    学院组织召开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会议,辅导员进行工作述职,参加测评的师生代表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填写《苏州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评审表》(附件1)。

(二)学校考察

    围绕理论考试、辅导员对所带学生熟识度考核、个人获奖情况、三个一百相关材料、学生违纪情况等内容对辅导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定级

    学生工作处结合辅导员考评得分情况、工作实际表现,确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因个人工作失职或处置不当,直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信低的;在学生党员发展、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中有违规操作行为,影响恶劣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他

(一)参加此次考核的辅导员名单:吴方意、孙铭、胡思宇、张素娴、王伟、伊绵帅、茅佳欢、许露丹、顾彦秋、江雯哲、王谦菲,共11名辅导员。

(二)4月28日前,各学院将《苏州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评审表》(附件1)、2022全年的三个一百材料、2022年获得荣誉(学生处牵头的)汇总表(附件2:个人荣誉汇总)和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学生工作处2106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材料发送至奥蓝系统指定位置。联系人:思政科张梦然,69379290。

(三)学校理论考试成绩以3月份考试的成绩为准,其他考察具体时间详见奥蓝系统通知。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评审表.docx

附件2:个人荣誉汇总.xls

思想政治教育科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