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通知

队伍建设 加入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5:31 来源:  访问量:

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将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参评条件

    1.学位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须达到“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

    2.有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条件

    1.学位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须达到“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

    2.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并取得一定成绩;

    3.有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得参加评优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4.课程考核不合格补考者。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11月25日前):符合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学生填报《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科研、获奖支撑材料。

    2.学院初审(12月2日前):学院依据相关条件完成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初评,且在学院内公示初评结果不少于3天。

    3.材料报送(12月6日前):《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汇总表》纸质材料由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交学生工作处,电子版上传学生奥蓝管理系统。

其他过程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案。

    4.学校审定(12月上旬):学校审定后在全校公示3天。

其他

    1.研究生评奖工作实行个人自主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在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且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部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