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实践活动的通知

队伍建设 加入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24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2021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已于上周六开展,理论作业由学生学习《班级心理委员手册》、结合培训内容自行完成;实践作业要求各学院在班级团体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主题班会中二者选一开展,结合2020年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安排如下,其中开展班级团体心理辅导的学院是: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的学院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文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地理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对实践活动进行统筹与组织,由学院统一制定活动方案,其中班级团体心理辅导主要为班集体团体形成辅导(具体可参考《班级心理委员手册》);心理健康主题班会须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可从以下七大板块中任选其一,包括人际交往、自我认知、情绪管理、亲子关系、学业压力、情感恋爱、生命教育,班会主题是在大板块下确定小主题,各班可任选小主题,要求小而精,有同学参与环节。

    2、实践活动方案请于2021年1130日前报奥蓝系统上报材料。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通过实践活动方案后,各学院组织新生班级(包括所有参加本次培训的班级)以心理委员为主导,开展活动,可组织心理委员相互观摩学习。

    4、各班心理委员对本班开展实践活动展开讨论与总结,并按要求完成实践作业,经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心理中心。活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1年1215理论及实践作业上交时间截止到2021年1220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心理中心,电话:68410551。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