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苏州科技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表彰扎根学工一线、爱岗敬业、实绩突出、深受学生信赖的优秀辅导员代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荣誉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设立“菁英辅导员”2名、“明星辅导员”3名。
菁英辅导员:代表我校辅导员队伍的最高水准与标杆典范,体现深厚的职业素养、扎实的工作实绩和突出的育人成效。
明星辅导员:重点表彰近年来表现优异、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辅导员,展现辅导员队伍的朝气与未来。
二、评选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工作,且任职期间无责任事故、无违纪违规行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一)菁英辅导员
累计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5年及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优秀辅导员”或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累计不少于3次,且今年所带学生满意度测评平均成绩不低于95分;
2.近三年内,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与辅导员工作直接相关的个人奖项;
3.近三年内,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或实践项目一项;
4.已取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职称。
(二)明星辅导员
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5年以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优秀辅导员”或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累计不少于2次,且今年所带学生满意度测评平均成绩不低于95分;
2.近三年内,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与辅导员工作直接相关的个人奖项;
3.近三年内,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研究或实践项目一项。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填写《2025年校级荣誉辅导员申报表》,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与综合评议,择优推荐,并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三)资格复核与初评:学生工作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与业绩评审,确定进入现场展评的候选人。
(四)现场展评:候选人参加学生熟识度测评与工作述职,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
(五)审议公示:根据申报材料与现场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并公示。
(六)表彰宣传。公示无异议后,在学生工作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同时,积极开展广泛宣传,树立先进榜样。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推荐人选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2.获奖辅导员应珍视荣誉,持续进取,切实发挥榜样带动作用。如之后出现严重失职或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3.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请参评老师1月5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报送至奥蓝指定位置,纸质盖章版交到行政楼2106办公室,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思政科(电话:69379290)。
(新)2025年校级荣誉辅导员通知及附件.rar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