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榜样力量 加入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3:40 来源: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1.优秀本科毕业生:不超过本科应届毕业生(敬文书院毕业生在敬文书院参评)总人数的5%;敬文书院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的10%。

   2.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2020版《学生手册》《研究生手册》中《苏州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和《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程序

   1.初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提名、推荐进行初评,初评人选在学院公示3日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和公示。

   2.复核。毕业设计或毕业考试结束后,学院对初选对象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学生处。

   3.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