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人员:
根据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我校应征入伍服兵役和退役复学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入伍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二、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四)专转本考入我校的学生在专科阶段服兵役并已享受学费补偿的,不再享受本科阶段的学费补偿。
三、资助标准及受助年限: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不在补偿范围内。
2、学费补偿和减免总年限为国家规定的该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如果因为转专业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年限增加,多余年限不予补偿或减免。如因政策调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入伍资助年限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四、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一般入伍当年办理。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填写并正反两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贴好证件照片,一式二份,手填及复印无效,以下简称申请表I)。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持《申请表I》依次到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字、盖章。
3、学生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注意:入伍通知书号码和入伍批准书号码为两个不同的号码,务必都填写完整、清楚。)
4、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一式二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进行复核。
5、补偿金将发放至学生缴纳学费的工商银行卡中。如有欠缴学费的,补偿金先抵扣欠缴学费,剩余部分发放。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1、登陆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填写并正反两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贴好证件照片,一式二份,手填及复印无效,以下简称申请表II)。
2、持《申请表II》和退役证书复印件,依次到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字、盖章。
3、持《申请表II》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
4、学生将《申请表II》原件(一式二份)和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进行复核。
5、减免的学费不直接发放给学生,由学校统一管理,直接减免学生复学后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仍需足额缴纳。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流程同上。
(三)直招士官代偿申请材料
1、登录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二份)到当地征兵办公室盖章。之后持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字、盖章。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五、注意事项
(一)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入伍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二)在办理各项手续时,如果当地征兵办同意,也可以先完成征兵办签字盖章环节,最后再一并办理学校财务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审核等环节。
(三)往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将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号、和银行账号、地区等信息填写清楚、准确。本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
(四)如他人代为办理以上手续的,请提供学生本人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享受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减免的在校大学生不再享受建档立卡学费减免等其他减免政策。
请学院将以上信息转告今年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尽快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递交资料。往年系统申报的截止时间为10月底。今年通知未下,但可尽早办理。若因部队手续拖延等原因来不及办理的,可在明年补办。
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12-6937902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