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对象和比例
全校除大一年级外的本科生班级均可参加先进班集体评比。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0%。
先进班集体标兵从先进班集体中评选产生。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党团组织生活制度化,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比例较高。
2.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学年内全班无人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全班同学讲社会公德,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建设,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形成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班风。
3.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风严谨。班级同学上课认真听讲,出勤率高,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作业。学习活动活跃且富有成效,同学之间互帮互学,帮助后进同学有具体措施。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和过级考试成绩须在本学院或本专业平均成绩前列。班级考试及格率在90%以上(及格率=及格人次÷[人数×考试门次],理工科专业可放宽至85%)。
4.全班同学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班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平均成绩高于全校平均水平,早操出勤率高。班级活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成绩突出。
5.有一支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骨干队伍,班委会、团支部能积极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有关的管理工作及班级学风建设,班集体有较强的凝聚力。
6.全班同学有良好的劳动观念,生活节俭,讲究卫生,能保持良好的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学年内至少有2个宿舍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且在各次评比中无不文明宿舍。
7.全班同学能按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
1.从先进班集体中择选出特别优秀的班级。
2.参加“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榜样示范效果好。
第四条 评选办法及时间
参加评选的班级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初评,在初评基础上推荐参加校级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总数的10%。
先进班集体(含标兵)每学年评一次,评选时间安排在每学年第一学期。
第五条 对先进班级进行表彰,授予“苏州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或“苏州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称号,并发给一定的活动经费。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