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评委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5:38 来源: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评委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根据评分工作需要,专家评委按照音乐、舞蹈、表演(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和服装表演三个方向)、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7个类别分别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热爱考试招生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熟悉艺考招生业务和政策,能严格遵守考试招生有关纪律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能够胜任评分工作。在参加历年各类专业考试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三)无亲属参加当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相关专业省统考,未组织或参与相关专业的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

(四)原则上应为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五)具有本专业一定年限(一般不应低于3年)教育教学经历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美术与设计类专家评委须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和戏曲类专家评委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三、推荐程序

专家评委的推荐工作由高校招生部门牵头。经教师个人申报、招生部门和教学院系推荐、纪检和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招生部门负责汇总并审核上报推荐名单。当年推荐当年有效。

(一)教师个人申报(11月6日前)。教师根据推荐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愿申报。拟申报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艺考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阅读承诺书,确认提交后通过系统打印“专家评委申报信息简表”。本人签名后于11月6日前,递交学校招生办(行政楼2107室)。

(二)高校审核推荐(11月6日前)。学校招生、人事、纪检等部门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招办汇总、复核拟推荐专家信息后,通过系统对专家进行审核操作,并上传专家评委申报信息简表扫描件。

(三)省教育考试院确认(11月1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推荐的专家进行确认。

(四)考指委审核(11月23日前)。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指导委员会对专家资质进行审核。

(五)专家邀请与确认(11月24日起)。各省发出评分邀请,专家登录系统查看评分邀请有关情况,并对已收到的评分邀请进行确认。后期双方按约定开展相关评分工作。

四、系统操作说明

系统网址为:https://artexpert.neea.edu.cn。新申报的教师需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设置密码后登录系统。已注册的专家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用户名与密码与去年相同,如果忘记密码,按照操作说明重置密码)。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招生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